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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原市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网站首页 政府组成部门 直属事业单位 县区信息公开 群团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统计 索 引 号: GY0010401/2013-00242 主题分类: 教育 信息来源: 固原市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3年08月04日 名  称: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固政办发〔2013〕91号 关 键 词: 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3〕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2号)和《固原市关于贯彻落实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加经费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提供更加优质的义务教育,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师资、设备、图书、信息化等资源,进一步缩小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确保于2017年实现全市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具体时间如下:   2014年,彭阳县   2015年,原州区   2016年,隆德县、泾源县   2017年,西吉县   三、保障措施   (一)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消除县域内城乡、学校间的差距,努力做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发展、人民群众一样满意,确保到2013年,全市4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到2016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二)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养工程,确保师生比、教师学历均达到规定标准,教师学科结构合理,满足课程教学需要,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5%,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90%,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实行标准班额办学;生均教学设备值大致相当,各类教学用房、生活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图书配置基本达到现代化标准。   (三)建立义务教育资源优化机制。不断扩大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通过大片区、城乡一体等途径,进一步优化调整义务教育资源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推进校际支援、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整体优质均衡。   (四)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校内均衡编班,消除择校现象。按照新课程改革方案要求,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活动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健康第一的办学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学校自我约束能力和内涵发展水平。   (五)构建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提高学校有效课堂实施水平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教研体系,努力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与促进机制。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为重点,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分析报告制度。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估考核体系,引导学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2015年,形成一县(区)一案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各县(区)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六)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设备、师资配备、办学行为、内涵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专题评估,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类指标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责成水平下降的县(区)限期整改。   (七)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5%;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全额拨付用于教育,本级财政按生均定额安排公用经费。   四、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规划、县域统筹、内涵发展、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9月)。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成立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工作阶段(2013年10月—2017年)   (一)各县(区)对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各县(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查。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项指标,抓重点,攻难点,围绕办学条件装备、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师资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积极加以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三)加强过程性督查和跟踪督办。在各县(区)开展工作期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多轮次过程性督查,及时总结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县(区)、学校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13年—2017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逐年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达标验收,各县(区)要统筹规划,认真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并对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状况进行自评,当自评达到基本均衡标准的,可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自评报告。经市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组复核评估后,再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哲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维东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虎玉赟 市教育局局长   乔晓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世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樊大学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世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彦贵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宝福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少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俊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高 山 市国税局局长   杨学军 市工商局局长   郑淑琴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 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维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房正纶 原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任立新 西吉县人民政府县长   戴培吉 隆德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威虎 泾源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赵晓东 彭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虎玉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毅、杨维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确保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实施。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材料的审核,跟踪了解各项工作进度,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市监察局:①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②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校务公开工作;③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3、市委宣传部: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报道工作。   4、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①承担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汇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实施好义务教育档案电子化管理;②督促各县(市)区严格依法采取措施保持和发展“两基”成果、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相关指标达标;③建立并指导县(区)建立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城乡互动,加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之间的联合办学,通过送课下乡、教师交流和管理人员交流任职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师资、管理水平等得到提高。④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依法规范办学,加强课程管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转变不合时宜的学校管理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队伍建设,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⑤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快中小学校学校建设及改造力度,促进县(区)学校进一步加快办学条件装备规范化配置工作,加大图书、实验、体育、劳技、信息技术等教育教学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⑥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保障;⑦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工作。   5、市发改委:①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切实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学校规划布局,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形成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教育布局;②落实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认真检查基础教育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6、市民宗局:①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完善民族教育优惠措施;②协助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7、市财政局:①确保市本级并督促各县(区)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将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切实落实到位;认真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②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落实好市本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督促各县(区)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经费安排,集中财力加快农村及城市薄弱学校建设、改造,解决“大班额”、“大通铺”等问题;③会同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所需经费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经费认真进行梳理核实,尽快制订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项经费;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雇用厨师工资达到最低标准以上且按时发放。   8、市公安局:①加强户籍管理,积极指导、协助县(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要求,做好辖区户籍在册适龄人口摸底登记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犯罪活动;③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④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9、市人社局:①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②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好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③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教师及校长培训等相关工作;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⑤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10、市国土局:①保障教育基础建设用地,优先解决教育建设用地,并及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确保生均占地面积基本达标;②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用地纳入总体规划之中。   11、市编办:①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正常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保质保量为公办中小学配齐配足合格教师;②督促各县(区)按照核定的教师编制,及时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计划;③协助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录用工作。   12、市卫生局:①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技术指导,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②会同编办、教育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核定学校编制、保障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配备、落实;③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抓好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④配合教育部门监督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工作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协助教育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13、市住建局:①把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②优先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并实行优惠政策;③加强对教育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14、市国税局:①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②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5、市工商局:①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食品进入市场;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③配合人社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16、市残联:①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学生统计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数据库,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②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扶残助学机制,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③进行社会动员与宣传,创造有利于残疾人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17、各县(区)人民政府:①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对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按照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②承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普高”成果,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相应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工作职能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情况和过程性督查指导,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各种表册规范齐全、数据真实有效,规范建好档案资料,保证验收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四)实行包县责任制。实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县(区)责任制(具体分配见附表),各成员单位要对包扶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照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和指标,督促各县(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进程表和路线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追究工作责任。对于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由于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给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表彰制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如期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核检查、教育部认定予以公布并授牌的县(区),市人民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固原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包县(区)分配表 [打印]  [关闭] 固原市政府网(www.nxgy.gov.cn)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地址:固原市行政中心245房间 邮编:756000 邮箱:gysxxzx@126.com 电话:0954-2088873 技术支持:宁夏仡仡软件有限公司(eesoft.net) 电话:0954-2068882